2017年3月27日,又出現了一起實驗室爆炸事故——上海復旦大學化學實驗室發生爆炸,現場一名20歲男子傷及雙上肢。
“這次出事的是一個高溫高壓反應”。一位該系三年級女學生告訴南都記者,合成反應溫度一般都比較高,這其實是一個比較常用的方法,“操作失誤或儀器出問題都有可能導致實驗失敗(爆炸)”。
實驗室爆炸,真不是鬧著玩的
實驗室中的任何一個隱患,任何一個小小的疏忽,都有可能釀成大事故,造成難以估量的損失,近年來實驗室發生爆炸事件頻繁發生:
2016年9月21日,位于松江大學園區的東華大學化學化工與生物工程學院一實驗室發生爆炸,兩名學生受重傷,一名學生受輕微擦傷,暫無教師受傷。
2016年1月10日中午北京化工大學科技大廈一間實驗室內又突然著起了火。不過幸運的是,現場無人員傷亡。
2015年6月17日下午16:30分左右,蘇州大學物理樓二樓實驗室在處理鋰塊時發生爆炸,蘇州消防調集7輛消防車參與救援,無人員受傷……
上類諸多事例表明,化學實驗常常伴隨著危險,所以無論怎樣簡單的實驗,都不能粗心大意。實驗室安全關乎每一位實驗操作者,為何歷史卻在不斷重演?在常規的實驗操作過程中,我們應如何避免事故的發生呢?
一、強化安全意識、警鐘長鳴
強化操作人員的安全意識,要求操作人員在做化學試驗時,必須端正態度,認真細致的做好每一道工藝流程,每年定期或不定期進行安全操作及意識培訓。
二、實驗時根據試驗的情況和性質進行必要的防護
進行實驗前必須清理試驗場周圍的安全隱患,檢查試驗裝置、藥品和相關物品是否有不符合要求的情況等。
三、要經常估計到實驗的危險性
實驗事故雖不可預測,但其危險性的大小是可以估計到的。即使對不大了解的實驗,也必須推測其危險程度而制訂相應的預防措施,使之萬無一失。
四、重點掌握危險物質的使用處理及注意事項
1、在使用危險物質前,操作人員要重點了解所使用物質的性狀,特別是著火、爆炸及中毒的危險性。
2、重點監測好危險試劑的貯存管理
A、危險試劑必須與火源或熱源隔開。
B、強酸性物質若與有機物或還原性等物質混合,往往會發熱而著火。注意不要用破裂的容器盛載。要把它保存于陰涼的地方。
C、易燃物質:如乙醚、石油醚等要充分了解其燃點和著火點。可燃物的危險性,大致可根據其燃點加以判斷。燃點越低,危險性就越大。但是,即使燃點較高的物質,當加熱到其燃點以上的溫度時,也是危險的。
燃點:是指在液面上,液體的蒸氣與空氣混合,構成能著火的蒸氣濃度時的最低溫度,稱為該液體物質的燃點。
著火點(著火溫度):是指可燃物在空氣中加熱而能自行著火的最低溫度。
分類 |
特點 |
物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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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易燃物質 |
20℃時為液體,或在20℃-40℃時成為液體,著火溫度在100℃以下,或者燃點在-20℃以下和沸點在40℃以下 |
乙醚、二硫化碳、乙醛、戊烷、異戊烷、氧化丙烯、二乙烯醚、羰基鎳、烷基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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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易燃 物質 |
高度易燃物質 |
室溫下易燃性高的物質,燃點在20℃以下 |
石油醚、汽油、己烷、庚烷、醇類(甲基—~戊基—)、丙酮、甲乙酮、三聚乙醛等。
甲酸酯類、乙酸酯類、乙腈(CH3CN)、吡啶、氯苯等 |
中等易燃物質 |
加熱時易燃性高的物質,燃點在20℃-70℃ |
煤油、松節油、樟腦油、二甲苯、苯甲醛、甲酸、乙酸、乙醇胺、苯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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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易燃物質 |
高溫加熱時,由于分解出氣體而著火的物質,燃點在70℃以上 |
亞麻仁油、豆油、椰子油、沙丁魚油、鯨魚油、蠶蛹油等 |
3、危險試劑實行動態雙人領用,雙人出庫,還必須定期盤點,核對試劑數據,防止危險試劑外流。
五、根據各特質特性及發生反應的情況,掌握各種防御措施
此次復旦大學的事故給了我很大的預警,安全事故均是“三分知識七分觀念”,管控實驗風險,要以預防為主,鞏固人員安全操作知識,強化人員操作意識。從人、機、物、料、環去防控實驗風險。
文/技術中心許小霞